关于评选感动校园最美家长的通知

尊敬的家长朋友:

您好!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家庭教育的健康发展,优化学生的成长环境,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十届“感动校园优秀家长”的评选活动。

一、评选标准

1、关爱孩子,尊重孩子。①能够真正走进孩子的内心,与孩子建立良好的情感联系,经常以平等的姿态与孩子进行沟通交流。②关注孩子身心的全面发展,不将目光仅仅盯在孩子的考试成绩上,不将不切实际的期望强加给孩子。③正视孩子的缺点和过错,对待孩子不溺爱,在孩子犯错误的时候,不袒护并及时予以纠正,引导孩子做正确的事,但又不简单粗暴。

2、拥有正确的教育观念,科学的教育方法。①注重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的养成教育,尤其是对孩子民族情感、爱国情操、集体精神的培养,引导孩子形成积极健康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。②养成和训练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,引导孩子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及社会公益劳动,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。③善于用启发诱导等适当的方法教育孩子,不因粗暴的教育方法而对孩子身心产生不良影响。

3、营造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。①控制调节好孩子在家学习、娱乐和健身等活动时间,不放纵孩子无节制地看电视和玩电脑等。不因家长的活动而影响孩子正常的学习和作息。②夫妻和睦,孝敬老人,妥善处理好家庭成员、邻里之间的关系,人际关系融洽和谐。

4、注重言传身教。①尊敬老师,不在孩子面前随意评价教师的不足之处。②语言文明,礼貌待人,遵守公共道德,讲究公共秩序。③有健康的生活情趣,良好的生活习惯,热爱学习,做学习型家长,不断提升个人文化和精神修养。④善于总结和反思自己在家庭教育中的经验与教训。

5、科学有效的家校合作。①经常与老师保持联系,及时与老师交流孩子在校在家的表现。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等活动,不迟到不早退,遵守会议纪律,做好笔记。③能正确对待孩子与同学之间的问题或矛盾,能配合学校和老师处理好发生在孩子们间的事情,家长之间关系和谐。④不说损害学校声誉的话,不做损害学校利益的事,如对学校管理或老师有意见,能通过正常途径向学校反映。

二、评选程序(具体时间安排)

1、候选人产生方法:采用家长自荐、班主任推荐的方法产生候选人。要求以第一人称撰写自荐材料(配一张全家福照片),字数2000字左右,4月24日以前交给班主任(每班至少1人)。

3、网上投票:学校将所有候选人材料审核后,通过微信开展网上公开投票,并将投票结果作为评选年度最美家长的重要依据。

2、考核评议。学校根据家长的推荐材料,对照优秀家长的具体标准,通过召集相关老师、学生座谈了解,集体评议的方式产生10位“感动校园优秀家长”。

三、表彰宣传

1、学校将在“六·一晚会”中对获奖家长进行表彰。

2、学校将把优秀家长的事迹编印成书发给全校家长进行学习,并通过学校网站和LED屏对优秀家长的事迹进行广泛的宣传。

3、对于所有候选人事迹材料,学校将汇编成《爱的教育》读本,赠送给全体师生家长。

我们希望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,在各家庭中营造真正关注孩子健康成长、快乐成长的良好氛围,引领广大家长转变家庭教育观念,掌握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,在家庭和学校间架设起沟通交流的桥梁,推动我校教育工作健康发展,让孩子们真正成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受益者。

欢迎各位家长到班主任处报名参加评选活动!

十堰外国语学校

2017年4月14日